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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 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 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