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确保信息 披露工作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