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30000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 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五)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公司认为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