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30000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加 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 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