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 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提案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当公司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形 时,董事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