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 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 所称的"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