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壶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