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规 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 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经营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