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2 3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CEO、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