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60323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为,主要包括: (1) 购买或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借款等); (4)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受赠资产; (8) 债权或债务重组; (9)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