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出版(600551) - 时代出版董事会议事规则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职责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时代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中包括独立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