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桥教育(0152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Shanghai Gench Education Group Limited 上海建橋教育集團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本公司根據2019年12月19日通過的董事會決議採納並於2025年8月28日修訂) 1. 組成 上海建橋教育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是按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通過的決議成立的。 2. 成員 3. 委員會議事程序 - 1 - 2.1 委員會成員應由董事會從本公司的董事中委任。委員會最少由三名成員組成, 大部份成員應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委員會的主席(「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及應為董事會主席或本公司的獨立非 執行董事。 2.3 董事會及委員會分別通過決議,方可對委員會的成員進行罷免或委任額外人士 成為委員會成員。 2.4 委員會的組成應遵守經不時修訂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 市規則」)的規定。 2.5 委員會須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別之成員。 3.1 會議通知 (a) 除非委員會全體成員另行同意,否則委員會的會議通知期不應少於七天。 (b) 任何一位委員會成員於任何時間均可召開委員會會議。 4. 書面決議 委員會全體成員可以以書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