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603355) -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产 品交易行为,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相关交易风险,健全和 完善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莱 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产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 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 抵押的信用交易。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