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30094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 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第 1 页 共 7 页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 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