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鑫股份(603091)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