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太平(00142) - 企业管治委员会 - 职权范围
第一太平有限公司 (根據百慕達法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42) 網址:www.firstpacific.com 企業管治委員會之 職權範圍 1. 成員 2. 會議次數及程序 1 i. 所有企業管治委員會(「委員會」)之成員(「成員」)均須由第一太平有限 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委任,並須包括最少三(3)名成員。 ii. 大部份成員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iii. 委員會主席(「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iv. 所有成員均由董事會委任,並可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免任。董事會可 不時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上市 規則」)或其他適用規則之規定而更改委員會的組成。 v. 公司秘書或其所指派者將擔任委員會秘書一職。 i. 委員會每年須最少召開兩次會議,並可於委員會認為適當時舉行額外 會議,以履行其責任。 ii. 會議所需的法定人數為任何兩(2)名成員,其可透過親身出席或以電話 會議或參與會議的所有人能聽到對方發言的類似通訊設備的方式參與 會議。 iii. 委員會會議之程序須受本公司之公司細則第125條至第130條之條文所管 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