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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 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 管理办法》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 关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