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证券及期货条例》、《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