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601880)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本公司依法 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 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及审批 1 第四条 本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 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