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601880)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 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 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辽港股份"或"公司")党委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 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与董事会、 经理层等治理主体关系,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 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进一步保障 公司高质量发展,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参照上级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应 当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 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 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 策的民主性;遵守有关法律、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