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适用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