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6881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编号:ZD-BO-00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联测机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 ...

Jiangsu Liance Electromechanical Technology -联测科技(6881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