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6881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编号:ZD-BO-00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联测机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