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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6885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 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或报告; (六)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