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第一 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担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 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 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