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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QTEDUQTEDU(SZ:300359)2025-08-28 09:5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 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全通教 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其所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 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 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使用公司的公款进行个人消费;不得接受可能对生 产、经营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