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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QTEDUQTEDU(SZ:300359)2025-08-28 09:5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