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30081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 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于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