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68813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规则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 有表决权的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二名以上独立董事的选举或变更。 第二章 候选人的通知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六条 若实行网络投票,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积投 票的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三章 投票与当选 第五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 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