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600776)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的监管,但不 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 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 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 力和创新能力。 1 / 17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