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600776)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 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五)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 1 / 14 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 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或报告。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从事与本制度相关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