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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范股份(601700)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 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为了规范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熟风 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常熟风范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