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范股份(601700)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