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文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 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 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 由于本次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 "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单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 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