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 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东表决 权,或者虽未达到 50%以上股东表决权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 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 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