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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文化先生、王建华先 生、邹成效先生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均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一、被提名人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