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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002919)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在控 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除外)。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应按照公司提供担保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 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