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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300347)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8-28 10:51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 和程序,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 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负责人,负责与公司的联络,在发生重大事项前,应先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进行通报,并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子公司总经理负有向公司 董事会秘书报告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子公司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负责上报工作。子公司在出现 本制度规定的其报告义务范围内的情形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进行书面报告(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 第四条 子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