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