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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3003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08-28 10: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 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