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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