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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 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