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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3011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 披露所有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北京零点有 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