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3011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以及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