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30120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