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及其衍生品种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 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