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0007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重大信息管理的流程和职责,确保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防范公司信 息披露方面的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报告重大信息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 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应通过指定 媒体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子公 司的下属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发 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时,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通 报。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公司资本运营部是信息披露的归口管理部门。 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