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000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JINKONG POWERJINKONG POWER(SZ:000767)2025-08-28 10:5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任期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员。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监督职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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