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60506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 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 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条件和经验,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 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及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是否正当进行检查。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