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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ZEHO ECOZEHO ECO(SH:605069)2025-08-28 10:55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的选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 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 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 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涉及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