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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子股份(025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APT Electronics Co., Ltd. 廣東晶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51)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公司董事(以下簡稱「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會」)組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廣東晶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香港聯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規 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股東會決議設立的議事機構,主要負責對擬 任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人員組成 第三條提名委員會成員至少應由三名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應佔半數以上; 提名委員會需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第四條提名委員會委員(以下統稱「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 行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提名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董事長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責召集 ...